恭喜绿智(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北洋 商标驳回复审案件顺利成功

第36508805号“北洋”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山西美亿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绿智(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08805号“北洋”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在我局复审期间,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109215号商标、第30871901号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经我局核准已转让予本案申请人,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29235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注册期满未续展,该商标专用权已丧失,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上一篇:恭喜绿智(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实达商标驳回复审案件顺利成功下一篇:恭喜绿智(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英皇骆驼商标 驳回复审案件顺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