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异同

一,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异同


1、相同点:

(1)技术层面上都是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

(2)发明和实用新型都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不同点:

(1)保护客体不同:发明:产品和方法    实用新型:产品

(2)申请实用新型产品的特征性:确定形状:固定的三维结构

(3)创造性不同: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4)审批程序不同:对发明专利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对实用新型采用“初审登记”制度。

(5)法律保护期限不同,发明20年,实用10年。

二,外观设计与著作权的区别


1)权利效力不同

著作权强调独创性,但不排斥他人独立创作出相同或类似作品;

专利专有性,不允对相同或类似的设计授予权利。


2)法律保护期限不同    

著作权保护:作者终身 + 死后50年;

外观设计:10年


三、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异同


区别:

1、实用新型是指一种具有一定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的产品;

外观设计是对产品外表所作的设计,是与产品相结合的产物。


2、实用新型基于一定的技术思想而创作产生,技术思想是实用新型的核心要素;外观设计涉及美学思想,与技术思想无关,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为要素。


3、目的不同:实用新型作为一种技术方案,必须具备实用功能,能产生技术效果并能在工业上应用;

外观设计以视觉美观为目的,而不去追求实用目的。



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不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相同:

1、都是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

2、审查制度相同;

3、保护期限相同 。


发明专利分类的法律意义是什么?试以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为例说明。


1)授予专利权后的权利效力不同:

产品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 。(产品)

方法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方法,即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产品+方法)


2)举证责任不同:

第61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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