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证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申请人名称)申请的专利号,名称的专利,申请人同意将该发明专利的申请权转让给(名称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号)
特此证明!
转让人(签字或盖章):
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2017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