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利用外观专利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案。这是一起侵犯外观专利攀模、抄袭畅销产品的知识产权案件。
新疆市场监督局执法人员透露:“今年7月接到新疆美克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克公司)举报,乌鲁木齐一家代理广东某家具公司的产品商家利用外观专利初审登记制度,登记了与美克公司近似的产品外观专利,生产出了与美克公司近似的畅销家具产品,销售新疆市场范围,由此造成混淆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疆市场监督局依法进行处罚并没收了侵权产品。”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四件家具床、沙发、单椅、电视柜与美克公司拥有相同的外观专利,同时检查中 发现产品说明书中对产品做出了虚假宣传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恶意,与生产厂家具有连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该行为属利用专利登记实施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介绍,这两款家具从外观上是一模一样,消费者很难辨认,但是美克公司在商标注册方面主要通过了实质性的审查报告,这个报告起的作用就是排它性,也就是说美克公司有专利和实质性审查报告。经过执法部门详细论证,侵权公司主观行为存在故意,侵权方对自己的侵权行为供认不讳,法部门对侵权公司进行了处罚处理。
最终侵权公司与美克家公司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主动放弃8件(含涉案的4件)与美克公司近似的外观专利,及时撤回含有虚假宣传内容的产品说明书。据了解,新疆市场监督局一年来负责处理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新机构成立至今,这是首起查处的侵犯外观专利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