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如果火了,走在街上有人唱、KTV里有人唱、电视节目的选手也在翻唱,但也有因翻唱歌曲而被控告侵权的案例存在,因为音乐作品同样受著作权法保护,在特定情形下翻唱歌曲也是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是作为个人业余爱好翻唱不构成侵权,而以商业目的翻唱别人歌曲,就涉嫌侵权了。那么翻唱歌曲侵犯音乐著作权的情形有哪些呢?
首先,我们先了解下怎样才算是侵犯音乐著作权,符合什么条件会被认定侵犯音乐著作权。
1、被侵权的音乐作品还处于著作权法保护期限内,如果创作者死亡后50年后,就可以免费使用了。
2、被侵权的音乐作品具备著作权规定的权利,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3、存在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
4、或者存在不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情形。
另外,主观的角度看,侵权还必须构成主观过错,才能承担侵权责任。
情形一,把翻唱歌曲作为个人爱好仅供个人娱乐,不侵权,或者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也不属于侵权。
情形二,所翻唱的音乐作品已经以录音制品的形式出版发行过,再以CD、卡带等录音制品中翻唱他人作品的,属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不需要经著作权人事先许可,但要在两个月内按照法定许可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找不到著作权人的,可以向中国著作权协会支付报酬。
情形三,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翻唱歌曲是否侵权要看具体情况,只是自己翻唱欣赏,不具有商业性,或者在法定许可范围内使用音乐作品也不侵权,但在一些商业场合翻唱歌曲就可能侵犯到别人的音乐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