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听电台节目,对喜马拉雅、荔枝定然不会陌生。在线音频平台“荔枝”计划在今年赴美上市,募资规模达5亿-10亿美元,如果顺利的话,它将超越喜马拉雅、蜻蜓成为国内“在线音频第一股”。 荔枝创办于2013年,最初以网络电台播客起家,2016年研发云直播技术,转型语音社交直播。截止至2017年12月,荔枝已拥有超过1.2亿注册用户,600万日均活跃用户。 坐拥1.2亿用户,奈何版权官司缠身,荔枝如何安心上市? 作为当红的音频平台,荔枝和喜马拉雅一样,面临着版权问题。这也是它在上市之前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在荔枝平台上,有不少主播将一些知名歌曲制作成音频格式上传到自己节目中,有些是翻唱,有些却是原音,比如周杰伦的歌曲。 要知道周杰伦的不少歌在腾讯音乐是不能免费听的,在荔枝居然可以随便用,虽然是用户自己上传的,但也侵犯了正版音乐的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这些行为都侵犯他人著作权。 类似的情况在喜马拉雅等其他音频APP中也出现过,归根结底是平台方没有尽到监管的义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其滋生扩散,导致这种侵权乱象。 有关数据显示,荔枝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由被起诉的官司有56条、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被起诉的官司有28条、因侵害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纠纷案由被起诉的官司有3条、因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由被起诉的官司有1条。 除了版权问题,荔枝还存在着一些淫秽色情信息。今年6月,荔枝曾被要求下架整改,为其一个月,喜马拉雅、企鹅FM也遭到下架。 在线音频行业乱象频生,是公认的事实。不管最后荔枝能不能上市,都需要做好内容监管,解决版权问题。这也是整个音频行业需要解决的难题。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法定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