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户/微信/支付宝收款风险巨大 送老板和会计们5点忠告!!!
私户、微信、支付宝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以公司的名义开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地进行交易。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计收入,应该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该定期打印保存。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六方面资料中,第三项必备资料为“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既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支付凭证,也包括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账单或支付凭证等。所以,微信、支付宝支付属于非现金支付方式,通过“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来核算。微信支付宝收款,平台一般会先扣0.6%的手续费(可在平台申请开具手续费发票)微信、支付宝转账原始凭证是什么?其实只要把收到款的截图、账单或者明细打印出来,相当于银行回单那么处理,可以当做原始凭证。
如果收支记录非常多的,可以按月区分同类型的交易往来,导出数据明细表,整理打印出来作为附件。当用微信或支付宝账户对外转账或者向外收款时,需要给收款平台收取0.6%的手续费。微信或支付宝扣的手续费
假如收入1000元,开了1000元的发票给客户,实际到账是994元,6元的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000/(1+税率)*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