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驳回非诉讼案件案例——绿智知识产权

申请商标中的文字“祝融”易使相关公众联想到我国重大
工程“祝融号”火星车,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
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因此,申请商标的申请注
册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八)项
规定所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
  商标评审案件遵循个案审查原则,申请人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不能成为
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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