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关于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区级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1〕8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副中心管委发〔2021〕1号)加快实施,进一步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副中心管委发〔2021〕7号),区政府对《任务分工方案》中通州区政府各项主责、配合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现将《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区级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区级任务分工方案

第一部分 通州区政府主责任务(312项)

一、主要指标(30项)

(一)约束性指标(15项)

1.北运河水质(重要时段重点河段)达到Ⅳ类。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2.城区道路路网密度达到5.1公里/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3.森林覆盖率达到36.5%。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4.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大于37.5%。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市级要求。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达到市级要求。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7.生产生活用水总量达到市级要求。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达到市级要求。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9.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

10.每万名常住人口疾控力量配比达到1.75人。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1.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药品抽验合格率分别达到98.5%、99%。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小于0.9人/百亿元。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13.常住人口规模小于200万人。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下降趋势。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

15.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75%。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预期性指标(15项)

16.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达到8%左右。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速达到5%左右。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18.承接和新设立总部机构数量大于40家。

牵头单位: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19.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20%左右。

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20.文化及相关产业收入年均增速达到8%左右。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21.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速达到20%左右。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2.高新技术产业总收入年均增速达到12%左右。

牵头单位:区科委

23.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7.5%左右。

牵头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4.绿色出行比例达到80%左右。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25.义务教育专任教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中心城区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区教委

26.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5人左右。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7.每10万人拥有博物馆数量达到1处。

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8.城镇调查失业率小于5%。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2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30.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速达到8%左右。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二、建设绿色智能的城市保障体系(16项)

31.加密内部路网,实现高效循环。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

32.建设潞苑二街等东西向干道,完善怡乐西路等南北向干道,基本建成“十一横九纵”骨干路网体系。完善老城区次支路系统,打通一批断头路,推进建成一批微循环道路,提升道路交通运行效率。优化重点功能区道路建设,加强运河商务区、张家湾设计小镇、台湖演艺小镇、宋庄艺术小镇等区域内外交通快速联系,打造城市景观大道。到“十四五”末,城区道路路网密度达到5.1公里/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通州公路分局

33.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公交线网,加快场站和公交专用道建设,结合道路建设计划和交通需求,科学施划公交专用道100公里(双向),初步形成快捷便利多样化供给的公交服务体系,集中建设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

34.发展多样化公交服务,持续增加、开通一批定制公交线路,打造广渠路快速公交示范走廊。

牵头单位:区交通局

35.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路权,打通堵点、断点,沿河、沿绿、沿路建成连续舒适的慢行大网络,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累计总里程约达到1500公里。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36.增加自行车换乘(B+R)设施。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37.规划建设“城市风轮”通惠河沿线自行车专用路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38.建设自行车友好型城市。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城市管理委

39.坚持建管并重,有序缓解停车矛盾。适度补足基本车位缺口,建设通马路交通枢纽停车场等7个公共停车场,在老城区采用共享车位、适量施划路内停车位,试点研究利用地下空间、桥下空间建设社会公共停车设施。创新停车管理机制,推动政府机关、学校等专用停车场有偿错时共享。合理引导出行需求,落实“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基本要求,推进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全覆盖,全面实现路内路外停车规范管理。建设停车换乘(P+R)设施和智慧停车平台,科学引导停车。新增充电桩2.6万座,提高城市充电桩覆盖范围。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40.建成南水北调通州第二水厂工程(二期),新增供水能力20万立方米/日,城区供水安全系数保持1.3以上。新建、改造老城区供水管网,实施自备井置换清单式管理,完成市政供水管网覆盖地区自备井置换并封存作为应急水源,实现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市政供水全覆盖。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设施建设,持续加大农村地区市政供水覆盖范围,提高乡镇集约化供水水平,保障乡镇可持续发展。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41.构建城市智能配电网,建设分区供电、区内合环的双环网结构,新建220千伏变电站8座、110千伏变电站27座,实施行政办公区二期配套电网等配网工程。推进分布式智能电网试点,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序并网。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供电公司

42.鼓励既有建筑实施光伏发电改造。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43.增强电网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副中心电力运行保障中心和运河核心区区域能源中心黑启动项目实施,鼓励开展以储能技术为主的自备分布式应急电源示范建设。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供电公司

44.推动实现城区及张家湾、台湖、宋庄3个特色小镇燃气管网全覆盖。大力推进农村燃气管网建设,制定瓶装液化石油气替代措施,划定禁止和限制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区域。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45.优化供热网络布局,构建可再生能源优先、以城市热力网和区域供热为主、分布式供热为补充的绿色供热体系。完善集中热网建设,建成河东4号调峰热源及配套管网工程,与北三县深化开展协同供热,推进南部乡镇区域热网规划建设。优化分布式供热结构,探索乡镇级能源中心+分布式能源站耦合应用的区域供热新模式。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46.创新绿色能源应用示范,建成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多能耦合能源系统和城市绿心可再生能源综合供热系统。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三、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31项)

47.统筹流域安全,持续完善“三网、四带、多水面、多湿地”水系格局。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48.基本建成上蓄、中疏、下排的通州堰系列分洪体系,加快实施温潮减河工程,全面推进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副中心生态化防洪标准提升到100年一遇。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49.实施城南水网、城北水网、两河水网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50.完成玉带河、萧太后河、通惠河等骨干河道治理,实现全域水系连通。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51.以北运河(城市副中心段)实现全段通航为契机,规划研究全域通航网络,实现副中心水上游。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52.尊重自然生态本底,持续深化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发挥生态空间在雨洪调蓄、雨水径流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作用,实现生态良性循环。综合采用透水铺装、下凹绿地、雨水花园、生态湿地等低影响开发措施,实现对雨水资源“渗、蓄、滞、净、用、排”的综合管理和利用,到“十四五”末,城市副中心50%城市建成区面积实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0%。全面支持海绵城市技术在各类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中广泛应用,在老城双修、老旧小区环境提升等工程中开展海绵型小区、海绵型家园改造。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

53.建设北运河亲水风景长廊,规划建设城市沙滩,实施滨水景观提升工程,将北运河打造成为滨水地区新地标。优化滨水空间功能,在温榆河、凉水河等主要河道配建生活游憩、商务休闲、旅游观赏、自然郊野、历史文化等功能区。到“十四五”末,形成约160公里连续贯通、便利可达的生态滨水岸线。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54.建设森林城市,持续完善“一心、一环、两带、两区”的城市绿色空间格局,让森林拥抱城市。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55.持续提升城市绿心绿化品质,建成万亩城市绿肺,营造郁郁葱葱、水映蓝天的城市森林景观。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56.串珠成链、连点成片,基本建成环城绿色休闲游憩环上的13个公园,城市绿色项链实现合拢。打造东西部生态绿带和南北生态廊道控制区,全面建设9个乡镇景观生态林,促进城市副中心与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的有机衔接。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57.持续开展道路景观提升工程,实现街区道路100%林荫化。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58.按照强化承接市民假日休闲服务、充分供给本地居民日常游憩服务的原则,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差异化需求。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59.完成云景公园、梨园文化休闲公园等一批公园建设,实现高品质综合公园均衡分布。利用城市边角地、废弃地和闲置地等建成一批口袋公园。推动绿色空间与体育、文化等城市功能复合利用,完善现代化便民服务设施配套,建成一批主题文化公园。到“十四五”末,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

60.建设绿荫密集、连续贯通的干线绿道,完善大运河健康绿道系统,建成300公里精品绿道,形成充满现代活力、展现人文特色的景观绿道。构建尺度宜人、慢行舒适的社区级绿道,进一步织密绿道网络,实现社区公园与小微绿地的广泛联系。升级绿道设施服务,强化绿道的体育健身、文化体验、风景休闲、慢行通勤功能,加强沿线驿站、标识等设施的配套建设。到“十四五”末,全域绿道总长度达到600公里。

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体育局

61.坚持多策并举、防治结合,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系统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62.强化扬尘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道路运输监管,严格执行道路清扫保洁标准,推广绿色工地建设。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63.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区,推动新增公交车、出租车和环卫运输车等城市服务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清洁化。试点示范氢能应用。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

64.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进一步加强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推进一企一策精准管理机制。到“十四五”末,实现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持续下降,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65.预防光污染,对采用高反射系数外墙装饰的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

66.全面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提高污水处理与循环利用水平,实现全域水质大幅改善。加强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深入落实河长制,构建全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建立常态化生态蓄水调水补水机制,全力推进北运河(重要时段重点河段)水质主要指标达到IV类标准。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67.加强污水收集与处理,完成河东与减河北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工程,有序实施碧水资源循环利用中心及碧水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工程,基本实现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实施再生水管线工程,提高环卫绿化、河湖环境再生水利用水平,实现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68.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新建或升级改造一批垃圾收集转运、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大于37.5%。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再生能源发电厂二期,试点建设一批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69.构建精细化危废管理体系,做好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危废收集和处置。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

70.严守土壤环境安全,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动建立土壤环境大数据平台,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完成重点地区土壤环境修复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

71.严格落实减量发展要求,优先对腾退的土地还耕还绿。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

72.建立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划定并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降低噪声污染。严格实施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深化生态环保监督。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拓展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的渠道和方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生态保护补偿多元化、市场化。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73.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城市副中心生态文明标准体系,提高能耗、水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方面的项目准入标准。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74.推进新建公共建筑开展“近零碳排放示范区”建设,探索全口径零排放示范。

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

75.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广利用能源新技术,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循环经济。

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

76.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增长,扎实推进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推动新建大型公共建筑落实节水措施,优先建设和使用雨水集蓄利用系统。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77.推广绿色办公,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的绿色技术和产品,推行网络视频会议和无纸化办公。倡导绿色生活、绿色消费,持续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商场,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引导消费者优先采购可循环、易回收、可再生的替代产品。强化教育宣传,增强市民生态环保意识,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

四、打造公共服务新高地(30项)

78.办好学前教育,加强托育服务,落实全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鼓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牵头单位:区教委

79.做强义务教育,建成北京学校、北京第一实验学校、物资学院附属中小学等一批市、区优质学校。

牵头单位:区教委

80.实施提升百年校、挖掘特色校、扶持农村校、保障优质校等工程,培育壮大潞河中学等一批本地优质品牌学校。

牵头单位:区教委

81.强化学校布局的合理性和便利性,加强人口聚集度高、入学矛盾较为突出的区域的学位供给,完成马驹桥学校等改扩建。打造多样特色的高中教育,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覆盖率,全面加强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支持特色课程建设,形成区域特色学科群。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满足市民多层次教育需求。

牵头单位:区教委

82.引进高端国际教育资源,满足国际化人才社区建设需要。

牵头单位:区教委

83.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精准对接城市副中心产业人才需求,提升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打造高水平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培育多元办学主体,引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教育,建设一批有特色、受社区群众欢迎的市民终身学习示范基地,打造市民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牵头单位:区教委

84.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政策支持保障,不断提高吸引和培养优秀教师的能力。着力提高教师待遇,建立优劳优酬激励机制,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盘活师资存量,严格按照职称评选标准,根据教师教学能力、教学实绩进行评聘,保障优秀教师的晋级需求。

牵头单位:区教委

85.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

牵头单位:区教委

86.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政策,支持学校与知名企业、社会组织、街道社区、影剧院、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合作,广泛开展游学研学、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多种形式的校外育人联盟。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化智能应用融入日常教学,共建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平台,开发引进网络支持下的双课堂、双师等新型教育教学模式,鼓励和支持云课堂等智慧教育。

牵头单位:区教委

87.落实好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行动计划。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提高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构建覆盖全域的传染病动态监测网络,开展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等标准化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职责。提升应急救治能力,合理预留应急医疗设施储备,推进公共设施平疫两用改造,提高区域医疗救治韧性。加快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每万名常住人口疾控力量配比达到1.75人。持续提升妇幼、精神卫生等服务保健能力。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88.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开展全国健康促进区建设。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89.落实首都市民卫生健康公约。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90.新建国际医院与国际高水平医疗机构合作搭建高端医疗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91.健全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结合家园中心建设,增设一批社区(村)卫生服务中心(站),促进医防融合、医养结合,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建设特色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持续推进片区制医联体、专科医联体和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和专业骨干100名。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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