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副中心管委发〔2021〕1号)(以下简称《纲要》)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由副中心管委会和通州区政府联合印发。为推动《纲要》有效落实,2021年6月21日,副中心管委会和通州区政府联合印发了《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副中心管委发〔2021〕7号)(以下简称《分工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分工方案》中通州区政府主责、配合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制订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区级任务分工方案》共两部分400项任务。
通州区政府主责任务312项,包括主要指标30项、建设绿色智能的城市保障体系16项、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31项、打造公共服务新高地30项、建设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23项、打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新高地28项、激发“两区”开放发展新活力14项、打造营商环境副中心样板18项,开创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18项、强化重点领域改革11项、强化人才保障16项、建设高效协同的智慧城市15项、推进城市有机更新10项、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13项、全面建设法治城区5项、促进人口协调发展2项、建设平安副中心17项、强化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1项、推进与北三县一体化联动发展6项、推进更大区域协同发展8项。
通州区政府配合任务88项,包括主要指标1项、建设绿色智能的城市保障体系9项、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6项、打造公共服务新高地3项、建设古今同辉的人文城市6项、打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新高地2项、激发“两区”开放发展新活力13项、打造营商环境副中心样板2项,开创城乡融合发展新局面3项、强化重点领域改革6项、强化人才保障1项、建设高效协同的智慧城市1项、强化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9项、推进与北三县一体化联动发展21项、推进更大区域协同发展5项。
三、说明事项
1、分工方案未列明各配合单位,各项工作涉及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2、分工方案中有任务涉及多个牵头单位的,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各司其职。
3、分工方案的88项通州区政府配合任务,主责单位是各相关市级部门,方案中的牵头单位是指牵头配合市级部门的区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