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有什么用——德权|绿智

:专利的法律属性体现在:


  1. 专有性,指排他性。这个特征包含了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专利权利人对其智力创造性成果享有独占的、垄断的、排他的权利,任何人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为商业性目的使用该智力成果,否则即构成侵权;另一方面,不允许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属性的相同内容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同一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2. 时效性。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受到保护,超出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权利即告失效。


  3. 地域性。专利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地域范围限制。目前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仍多具有国家法特征,因此,权利人对于智力成果的专有性只能是在一定的国家区域范围内有效。


  专利中的法律信息揭示与发明创造的法律保护及权利有关的信息。包含:专利公报及专利登记簿等记载的与权利保护范围和权利有效性有关的信息;与专利的审查、复审和无效等审批确权程序有关的信息;与专利权的授予、转让、许可、继承、变更、放弃、终止和恢复等法律状态有关的信息等。


  反映在专利著录项目中涉及的INID代码有许多,按类别划分包括以下内容:


  各种号码:(11)文献号、注册号和/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文献号(21)申请号等。各种日期:包括(22)申请日期、(24)权利生效日期、(15)专利文献更正数据、(46)延长期限届满日期、(44)经过审查并在此日或之前尚未授权的专利文献以印刷或类似方法公布的日期等。(22)申请日揭示的法律信息非常重要,它不仅是新颖性判定、先用权认定的界定日,也是大多数国家专利或注册证书有效期计算的起始日。(44)也是一个重要的权利有效期的时间起点,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将文献的公告日作为权利有效期计算的起始日。优先权数据:包括(31)优先申请号、(32)优先申请日期、(33)优先申请国家。人事引证:如(70)与专利或补充保护证书有关的人事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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