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权利人嘉兴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经调查取证、综合判定、依法调解后,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也是该局机构重组以来查办的湖州市首起专利违法案件。
此前,长兴县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利人嘉兴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长兴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产品‘生态砌块’侵犯其专利权,影响销售市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立即成立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小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家,认真开展专利权侵权判定工作。根据“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等原则以及结合鉴定意见,判定长兴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制造的产品涉嫌与权利人的专利构成近似,依据专利法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责令长兴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生态砌块”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投放市场。
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执法人员依据专利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长兴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支付6万元专利使用许可费,专利权利人授权允许其制造、销售与专利相同或近似的“生态砌块”。
据悉,截至目前,长兴县共立案查处各类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案件35件,移送公安机关2人,罚没款达5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