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正式入局跑腿业务,商标烦恼却不断...

疫情期间,人们出门次数减少,随之而来的,滴滴的网约车和代驾业务上受到较大冲击。
滴滴决定另辟蹊径,3月9日在郑州、上海、深圳、重庆等21个城市上线跑腿服务。为了吸引用户,滴滴跑腿展开了价格战,每天首笔订单仅需0.1元。


然而,滴滴的入场却惊扰到另一家长期位于跑腿领域的公司,UU跑腿近日因为商标问题与滴滴发生争执。
近日,UU跑腿CEO乔松涛在朋友圈中控诉滴滴“太欺负人了”。因为滴滴新上线的跑腿业务,其商标“滴滴跑腿“已被UU跑腿的主体公司郑州时空隧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是滴滴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诉,UU注册的“滴滴跑腿”无效。

UU跑腿在2015年时就分别在9、39和42注册了三个品类的“滴滴跑腿”商标,2015年时,滴滴还不算很有名,且当时并未经营跑腿业务,与“滴滴跑腿”不属于同领域商标。商标按类别划分申请,从时间和当年的情况来看从恶意抢注方向提无效恐有难度。
撤三?商标撤三指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简称“撤三”。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撤三的关键点在于商标是否使用,根据法律规定,注册人可自收到撤三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证据材料是最终裁定结果的重要判定依据。

此案可关注后续发展,但是商标局审查裁定是一个不短的周期,期间影响无法估计,广大申请人可以此为戒,创业之初,资金允许的情况下,除了主经营范围类别外,相关可能延伸的类别也同时防御保护。另外,已取得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切记注意留存商标使用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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