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商标保护

如何把货品及服务分类


申请商标注册时,你必须列明拟申请商标注册的所有货品及服务,及述明货品及服务所属类别的编号。货品及服务必须按照《国际商品及服务分类》分类。请浏览知识产权署的网页,找出拟申请商标注册的货品及服务所属类别。


商标注册处如何处理商标注册申请


注册申请的审查程序可分为四个阶段:


检查申请是否有不足之处;


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条例》及《商标规则》的规定;


接纳申请,并公布申请详情;任何人可就申请提出反对;


将有关商标注册,并发出注册证明书。


有关申请如没有不足之处并符合注册规定,而商标注册处在公布接纳申请后的三个月反对期内没有遇到第三者反对,则整个程序需时可短至六个月。


第一阶段-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


你提交注册申请后,商标注册处会核对申请资料是否详尽及正确。如申请资料未够详尽或不正确,注册处会发出“不足之处通知书”,让你在两个月内改正不足之处。


如一切妥当,申请程序会进入下一阶段。


第二阶段-审查申请


检索及审查


完成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并确定所有资料备妥后,商标注册处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就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他人士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商标注册处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条例》及《商标规则》所订的注册规定,包括:


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性


商标是否与别不同不论是标志、文字或图画等,能否明确区别你与其他商人的货品和服务例如,就银行服务而言,“FOR YOU” 没有说明谁提供服务,因此欠缺显著特性。任何新创字或与业务范围毫不相关的日常用字,均可被认为具有显著特性。如商标注册处认为有关商标欠缺显著特性,便会提出反对。


有关商标是否货品及服务的描述


如商标只是货品及服务的描述,或只显示货品及服务的质素、用途、数量或价值,则商标注册处可能会提出反对。同样,使用地理名称的商标,也可能会遇到反对。例如“QUALITY HANDBAGS”、“FRESH AND NEW”及“NEW YORK FASHION”等等。


有关商标是否该行业的通用语言


如商标是该行业的通用语言或图示,商标注册处会提出反对。“TELECOM”或“NETWORK”都是在有关行业现行的语言中已成为惯用字眼的例子。


商标注册处审查申请商标后会发出通知书,说明拒绝注册有关标记的理由,或确定接纳有关标记的注册申请。


拒绝注册


如申请未符合注册规定,商标注册处会拒绝注册有关标记。申请人须于六个月内达致有关规定。这段期限可延展三个月。


如何解决拒绝注册问题


商标注册处会在通知书中解释为何有关商标申请未能符合注册规定。如商标注册处认为可以藉修订申请或其他方法解决拒绝注册问题,便会在通知书中向申请人建议解决办法。


如拒绝注册问题仍然存在


即使申请人已设法解决商标注册处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拒绝注册问题,有关申请可能仍未符合注册规定。商标注册处便会发出进一步通知书,说明审查结果。如申请人想继续办理这项申请,则可以在商标注册处发出通知书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达致注册规定或要求聆讯。申请人只可以在《商标规则》的指定情况下要求延展上述时限。


如申请人要求聆讯,则支持和拒绝有关商标注册的所有证据,都会在聆讯中审议。聆讯人员其后会作出裁决。


第三阶段-公布申请详情及反对注册


公布申请


商标注册处接纳你的申请后,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作出公布。


第三者反对


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阅览已公布的商标注册申请的详情,并对已公布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反对。反对人须在注册申请公布日期起计的三个月内提交反对通知。作为申请人,你可以就反对注册提交反陈述。申请人及反对人均有机会在指定时限内就申请注册或反对注册提交证据。商标注册处收到所有证据后,便会安排双方出席聆讯,并由聆讯人员作出裁决。


第四阶段-注册


商标注册处接纳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录于注册纪录册内,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此外,商标注册处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中公布有关的注册公告。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注册申请的提交日期。


商标保护与公司注册的分别


在香港,公司名称、业务名称以及商标的注册分别受不同的法例和制度规管。公司名称的注册由公司注册处办理,业务名称的注册由税务局办理,而商标注册则由商标注册处负责办理。把业务或公司名称注册,并不代表拥有以该名称作为商标的权利或将该名称作为商标用于推广或经营其货品或服务。


驰名商标


一如其他商标,驰名商标也可藉注册得到保护,香港没有另设一类“驰名商标注册”。


商标是驰名于中国内地不等同该商标是驰名于香港。香港《商标条例》附表2列明决定某商标是否驰名于香港时有关的考虑因素。考虑因素包括有关的公众界别对该商标的认识或承认程度、使用该商标历时多久及使用的范围或地域范围。


驰名商标拥有人可藉强制令限制其他人在香港使用:


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或当中主要部分相同或相类似;


相同或相类似的货品或服务;


该使用相当可能会令公众产生混淆。


建议-你应采取什么策略在香港以及中国内地保护你的商标


你可以考虑采取下列的策略保护你的商标:


采用一个与别不同和不会侵犯他人权益的商标。


内地的商标注册及保障制度与香港并不相同,因此你应分别在两地注册你的商标。如只在内地注册某商标,该商标并不会自动在香港获得保护。


同时把商标的英文名称注册以便在香港使用,可以增加商标的吸引力和扩大商标的保护范围。


应尽早为你的商标注册,以确保你可在业务上使用该商标,并可对任何侵权行为即时采取行动。


如你准备簽訂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容許其他人士使用你的商标,你应订立一个完善的商标使用许可计划。


经常浏览网上的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以查看是否有其他人士在香港申请注册可能导致公众对你的注册商标引起混淆的商标,如有的话,可提出反对。


如有人在香港侵犯你的商标,你可考虑根据《商标条例》采取行动。


如发现你在香港的货品或服务的商誉及声誉因受到别人假冒而蒙受损失,你可考虑采取法律行动。


如涉及刑事侵权行为在香港发生,你可考虑向香港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举报。你须向海关提供证据,证明你拥有有关商标,并提出指控侵权的证据。详情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www.customs.gov.hk/pdf/pdf_major/IPR_protection_c.pdf


如侵权行为在内地发生,你可考虑按照内地法律要求行政处理或采取法律行动。如某间香港公司以你的注册商标命名,以掩饰其在内地的侵权行为,你可考虑根据内地法律采取行动,制止有关侵权行为。


重要的一点,是你应就商标、版权或注册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各种权益,征询知识产权律师或代理人的专业意见,为你的产品或服务提供保障。


就其他有关的商业保护措施,亦可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包括以你的注册商标、商号和公司名称注册成为域名,以保护其在互联网上的使用。香港域名注册有限公司为一间非牟利公司,负责有关“.hk”结尾的域名注册事宜。


网上检索


知识产权署提供免费的网上检索服务。你可以透过这项服务,查阅注册商标或商标申请、商标注册人或申请人,以及获许可在香港使用有关商标的人或公司的资料。


电子提交服务


如欲使用知识产权署电子提交系统提交商标表格,你首先要登记为知识产权署的电子服务用户。所有电子服务用户必须提供一个送达文件的香港地址及拥有香港认可核证机关发出的电子证书。有关电子提交服务的资料,请浏览知识产权署的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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