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很重要,缺少意识很可怕,看网红商标如何被驳回

以毒舌幽默诙谐原创视频走红的网红papi酱,近期又上热门了。这次,是商标注册遇到问题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很多人可能会认为,papi酱早在15年开始就已经广泛使用这个名称了,而且具有极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按理说,这样注册商标也不难吧!要是这么想那可就错了。

近两年随着papi酱的走红,ID的关键词搜索也越来越频繁。一心想着保护自身品牌,防止他人用于商业化或作其他用途,于是“papi酱”(真名姜逸磊)授权了泰洋川禾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在多个商标类别上申请注册papi酱系列商标;其中包括第9类(录制、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等)、第25类(服装,鞋,帽)、第35类(广告等)、第38类(电信)等指定商品或服务上。

经过商标局审查认定,其申请注册的系列商标与其他商标构成近似,驳回了注册申请。尽管后来泰洋川禾徐州公司也努力要求商评委重做决定,但最后都无济于事。

我们看看以下近似商标其中的两个引证商标:

(注册时间在2016年初,不排除在2015年“papi酱”走红时被他人抢注了此商标)

由此可看,想要拿到“papi酱”商标的另外一条路,只能是走上商标交易,而且未必能行得通,即使可以,也需要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

  • 从该案例中,可以清楚明白到商标注册要及时,否则被抢注的时候那可就晚了。

大白兔当年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就已经注册十几个近似的商标,如: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等等;马云在拍摄功守道电影的时候就已经非常重视商标,商标类别一共才45类,功守道就已经申请30多类了。除此之外,防止别人打着擦边球的如意算盘,就连“攻”守道也进行了注册,不得不说马云巴巴真会玩;尽管这些看似搞笑甚至觉得荒谬的事,但对于企业而言真的很重要。

歌手潘玮柏和主持人李晨共同创立的潮牌店铺(NPC),旗下品牌“MLGB”系列注册商标成功以后被商评委宣告无效,虽然后来公司将商评委诉至法院,可是却让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驳回理由是:“MLGB”在现今网络社交词汇中,与骂人已形成相对固定的含义,而涉案商标“MLGB”以服装商品为主,目标群体多为青少年,如果继续维持注册容易将低俗衍变成追求时尚的不良引导,危害到社会的道德风尚。

(官方赋予的一种解释)

“MLGB”

=“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

=“我的生活变得更好”

虽然在官方看似商标含义没毛病,具备正能量,带给青少年一种向往美好的未来。但恰恰缩写的拼音与网络低俗词汇让人很容易结合在一起,这么一来,就会让人感觉到其含义消极、格调不高,易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了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其中第(八)项明确规定,具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如果将粗俗的国骂拼音缩写申请注册商标 ,会在广大青少年群体中营造一种鄙陋低俗的时尚潮流,让青少年以为戴着“MLGB”帽子、穿着“MLGB”衣服和鞋子、吃着“MLGB”食品、用着“MLGB”工具、玩着“MLGB”游戏就是时尚;所以小编觉得这次商评委的做法也没毛病!毕竟在大众认为就是这么个意思。

其实在以上网红商标事件可以看出,在知识产权生长蓬勃的今天,知识保护意识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要有这样的意识,同时,规范合法合理使用商标,切勿触及商标法条项,否则最后只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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