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迄今我市法院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商标纠纷案。从一方原先提出5000万元巨额索赔,到双方最后达成协议,为争议商标找到最合适的拥有人,打造成机械行业的著名品牌。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置证明,在一定条件下,知识产权争议完全可以转化为一种双赢的结果。
宁波市某厂于1987年向国家商标局申请了“某力”牌图文组合商标,并于次年获得核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该厂生产的以“某力”商标命名的液压升降机一度畅销全国各地,客户中不乏央企和众多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