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品编码中心的条形码可以主体转让过户吗???

国家物品编码中心的条形码可以主体转让过户吗???


国家物品编码中心的条形码不可以转让过户。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系统成员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和《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到所在地的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上一篇:在法国,如果想注册中文和法文组合商标,应该注意哪些细节和问题?下一篇:转让商品条码需要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