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女士为了保护自己女儿江歌的名字不被他人蹭热度牟取非法利益,在今年3月申请了3、5、9等14个大类的和百姓衣食住行密切关联的“江歌妈”商标
江母出于保护女儿避免被他人牟利,所以申请了相关商标,我们完全能够理解,但其实江歌妈妈完全不用担心,因为像这样的情况,我国的相关司法商标环境已经能保护、甚至杜绝此类事件了,原因有三,
其一、《商标法》第4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其二、《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而江歌依法享有“姓名权”这样的在先权利,所以这样的注册肯定会被驳回或被异议或被无效。
其三、最高法《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也有规定:当事人主张诉争商标损害其姓名权,如果相关公众认为该商标标志指代了该自然人,那也会被判定为损害了该自然人的姓名权
再者2022年新施行的《商标审查审理指南》也强化了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所以基于以上三点,即便他人提交了注册申请也同样会被驳回,所以江歌妈无须过于担心
当然如果为了降低商标维权成本,也可以考虑商标全类别申请注册,而本案的“江歌妈能否顺利注册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