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如何进行商标驳回的分析?
下面给您分享一下五步法:
第一步,务必核实收到决定书的时间或驳回复审申请截止日。
只有知道复审时间,才不会有“欲渡黄河冰塞川”的遗憾。
第二步,核实驳回条款、理由
摸清底牌,才有胜券在握的感觉或冷水浇身的快感。
驳回是绝对条款还是相对条款,或是二者兼而有之?几个引证商标?
第三步,如驳回原因仅涉及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需考虑:
(1 类似先案审查结论。
(2 商标图文本身是否的确存在不良影响或者缺乏显著性的情形。
(3 商标使用证据:经过实际商业使用是否已克服显著性缺乏或者并不致造成任何不良影响。
第四步,如驳回原因仅为商标相同近似(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注意查询引证商标目前状态。是否注册满三年,是否进行了实际使用(搜索网页及引证商标权利人网站),是否已被提撤三,撤三是否已有确定结果。
第五步,5.如果引证商标为有效注册商标,注意从四方面对复审可行性进行判断:(1 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真的属于类似,可从分类表、商品实际使用中的具体功用和服务特点上进行客观评估。
(2 商标是否真的近似:可从构成要素、文字组成、整体视觉效果、含义等多方面结合去判断。特别注意的是,商标法意义上的近似前提一定是商品或服务类似。(3 商标使用证据:经过实际商业使用可以证明与引证商标明显区分,具有区别于引证商标的可注册性。特别是能证明商标显著程度和知名度的证据。
(4 在先类似案例:特别是同一申请人的相关商标成功注册案例,其他第三人的类似案例次之,用以证明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标准应当一致,遵循先案应予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