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商标怎么办?商标怎么转让出来?

不止遇到一次有人问,公司注销的时候忘记把商标转让出来了,该怎么办,当然是转出来啦,只不过比正常情况的稍微麻烦那么一些。

      商标属于无形资产,就是这个无形,让大多数企业在注销的时候往往遗忘处置它,以至于想起来的时候,哦,还有商标没有转出来,那会不会导致商标作废,会不会有什么其他影响,令商标原注册人产生这样那样的疑惑,今天,半吨就来答疑解惑。

      首先,公司注销的时候没有处置商标,不代表商标也被注销,但最危险的是这时候的商标可以说处于“裸奔”状态,别人随手提出的无效或者撤三,就有可能导致失去商标权,尤其是撤三,从业这么多年,还没见过哪家企业注销了,还能留意接收商标局的挂号信,见过更多的是存续的企业不注意接收商标局的挂号信。

     对于公司注销的企业只要商标处于有效期内,且正常有效(有些谣言说,注销一年内),就可以把商标转出来,转让的时候需要转让方提供以下资料:

1、注销证明文件和清算报告(如果没有保留,去当地工商档案部门申请调档),如果清算报告中有关于商标的处置方法,需要按照清算报告中的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清算报告遗漏了,那需要清算小组所有成员在同意转让协议上签字即可。

2、清算小组的身份证明,通常是身份证,并签字。

3、代理委托书,由于公司注销,已没有公章,需要清算小组所有成员签字。


      随着注销手续的简化,有不少公司走的是简易注销程序,没有清算报告,没有清算组,那么在移转商标的时候需要的资料有:

1、全体投资人承诺书;2.全体投资人同意转让声明;3.投资人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公司办理简易注销因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也无债权债务关系,所以简易注销不要求企业提供清算报告等文件,有权处分商标的是投资人,所以只需提供如上文件。需要说明的是,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包含以下内容:1.全体投资人证明在清算过程中没有处分过该商标,该商标权确属清算遗漏资产,并愿意为此保证承担连带责任;2.证明全部投资人同意该商标的转让。


      切记,不可用已注销的营业执照和公章来办理转让手续(有不少企业保留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空白公章),公司注销了,就是法人资格的终结,营业执照和公章也就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转让审查内容之一就是,公司是否正常合法存续。


      公司经营不容易,注销就意味着需要重新开始,商标是经营的见证,必定要见证着东山再起,一个好的商标对东山再起至关重要,所以处置完有形资产,不要忘记无形资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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