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风险管理

为阻止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阻止和打击商标侵权、专利侵权、阻止和打击著作权侵权、版权侵权等,不仅要依靠官方寻求法律庇护,同时还要运用一些工具保护电子类文档知识产权,包括文档、设计图纸、图像、音频、视频等。
1自身加强防范方面

利用软件或者电脑防护设置程序,以加密技术保护重要文件,防止他人利用网络获取信息;

商业秘密要制定相应的涉密制度,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等方式进行内部管理;

知识产权授权给他人或机构时,应签订完善的法律文件,对各项授权作出详细规定;

如果有足够成本,委托具有专门资质的知识产权公司,对知识产权进行长期的跟踪保护;

2商标方面
2.1产品申请商标或购买

品牌建设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及时注册商标是品牌建设的基础。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当尽量避免使用地名、产品通用名称等作为商标的文字,商标的设计应当具有显著性特征且便于识别。申请注册商标前,应注意对在先商标注册信息以及同行业企业字号进行充分检索,避免权利冲突,否则极有可能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落入他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范围,企业不仅会遭受损失,还可能会面临权利人的索赔。
2.2标申批后再使用

当然,不是申请商标后,马上就去使用产品的名称。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使用很长的时间,大概需要1年的时候,才知道能不能使用。所以,就算递交了申请资料,也最好等申请结果下来了,再使用产品的名称。不然,到时一推广,别人知道后,告你侵权就麻烦了。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生产者在生产商品,或者服务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尽到合理审查义务,通过检索商标注册机构网站等方式,获知他人注册商标信息,避免构成商标侵权。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2.3他人商标取得授权书


如果自己的产品做得非常好,但是销路就差一个知名度,也千万不要想着偷偷使用别人不会知道,这种事情,在同一个行业,别人早晚会知道的。所以,如果一定要使用他人的商标,就可取得他们的商标授权书,他人许可后,才能使用。



2.4他们图文切勿进行商业用途


除了产品的知识产权,还有现在的图文著作权。比如说:别人写的文章,或者设计拍摄的图片,你用来做为企业的宣传,或者用来进行商业用途,都是侵权的行为


2.5他们图文取得授权许可


同样,做为图文,如果你一定要使用,也不是不可以,就是需要他们给你授权。找到对方,办理好授权许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使用就可以了。


2.6企业商号合法使用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申请注册企业名称时,应认真检索相关商标注册信息。企业名称注册后,应规范使用企业名称的全称,如果突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文字相关或近似的字号,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的,应承担商标侵权责任。

2.7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为防止因不慎销售侵权商品而承担高额赔偿责任,应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正规商业发票、合同等,发票与所销售商品应具有对应性。

3 专利方面

3.1加强对自有专利权的保护

申请授予专利权,是专利保护的基础。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公告授权时的权利要求书文本为依据,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申请专利时,应当由专业从事专利申请的机构和人员撰写专利要求书,制作相关图片或照片。实践中,因专利要求书撰写不严谨而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专利授权公告后,维权过程中导致权利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情况较多。

3.2学习把握全面覆盖原则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者等同的技术特征的,应当认定其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比,缺少权利要求记载的一个以上的技术特征,或者有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的,应当认定其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以上原则,在专利维权或者侵权抗辩过程中,应当注重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对专利技术方案与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了如指掌。

3.3依法收集他人侵权证据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订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公证书,应当作为证据使用,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因被诉专利侵权产品往往用于生产过程中,权利人不易取证,实践中可以申请法院保全证据。

3.4正确理解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如果有证据证明权利人因侵权造成的损失明显高于一百万元的,可以在一百万元以上提出索赔请求。

4 商业秘密
4.1关于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两种: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经营计划、财务资料、货源渠道、标底、标书等。

技术信息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产品模型、计算机源程序、计算机文档、关键数据等

4.2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秘密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具有实用性;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

4.3商业秘密的保护

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由于研发尚未完成,尚不能申请专利保护,因此应特别注意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以避免他人利用企业的研究成果抢先完成产品研发,抢先申请专利。在产品研发完成后,应及时通过申请专利或采取保密措施进行商业秘密保护,否则将可能导致企业的技术被公开,或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造成损失。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资料以及生产流程加以物理隔离,以防因保密意识不强导致泄密。委托他人加工时,应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进行约束。

4.4完善员工保密管理措施

公司员工负有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内容,包括对工作中接触到的经营信息进行保密的义务。如果员工明知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客户名单的非公开性和商业价值,仍私自与其他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来往频繁,构成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原公司经营信息的行为,侵害了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其他公司不正当地获取、使用了他人的商业秘密,构成共同侵权。

5著作权:

5.1重视自有著作权保护

应当注意对软件、文字、图片、图案、花型等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所形成的电子文档,应当尽量运用电子数据认证、加盖时间戳等现代网络技术手段加以固定,作为完成作品时间的证据,作品完成后应及时到版权部门进行著作权登记。

5.2避免侵害他人著作权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在产品以及产品说明书、广告宣传册、企业网站上,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文字说明等。在公司门户网站上,不得擅自上传或链接他人音乐作品、电影、电视剧等。否则将面临被著作权人追究法律责任,承担高额赔偿的风险。

5.3特殊行业的注意义务

广播电视台、影视传媒公司、KTV经营企业,使用音乐作品,应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签订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支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实践中大多数企业没有签订相应合同,引发纠纷,经法院判决承担数额较高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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